名詞省思2:日治


      針對微調中的日本統治改成日本殖民統治,可能有人覺得沒差,但我個人是覺得日本統治是一個比較綜合觀點的用詞,因為如果從日本帝國統治為出發點,會很清楚地顯示日本對殖民地臺灣的舉措,其來有自,並進一步建立因應殖民地狀況之統治技術,至於日本殖民統治,則會將焦點放在日本如何殖民台灣,侷限了討論的視野。
      
      舉個例子,1895年日本統治初期,日本森林管理正從消極保護走向積極經營的階段,1895年頒布的日令26號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,包含取締開墾、區分官民有等明治維新初期的森林治理經驗,而由於日本相當注重臺灣豐富樟腦資源,因此特別針對樟木設立管理規則(陸續還有頒布其他相關樟腦規則),乃日本帝國森林法制中的特殊現象。1899年日本開始「國有林特別經營事業」積極經營森林,同年臺灣實施樟腦專賣事業,1900年在日本森林經營方式的改變以及臺灣財政需求下,正式推動造林事業,但由於理蕃事業尚未展開,因此不像日本可以開始大規模地經營國有林野。  
      
      所以,如果說以殖民統治來思考這個問題,我們只會因為樟腦的特殊性思考臺灣林業政策,而看到「異」,無法了解其與日本林業政策之「同」,說到這,還是推薦藍奕青的《帝國之守》,很清楚地告訴你,日本帝國與殖民地臺灣地方機關設置的「同」。總之,日治時期本身可以涵蓋日本帝國與殖民統治,正好清楚地告訴大家,研究日治時期臺灣史,必須從日本帝國的角度看待殖民地臺灣,幾點廢意見。
      
      圖片來源:http://ilha.pixnet.net/album
    (從日本佔據,日本殖民統治到日本統治,其實代表著臺灣研究正逐漸深化,這次的微調不僅不尊重專業歷史學家,也讓臺灣史研究又倒退了好幾十年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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